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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因工作需要,现向所内外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一名。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任职条件及聘用待遇
1、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所人力资源处负责人(高级职员),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处工作。
2、任职条件:①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②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具备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与把握能力,具有较好的中、英文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③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团队协作、工作勤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创新意识,热爱管理工作,乐意服务科研;④具有化学专业知识与工作背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任职2年以上(含2年)者优先考虑。
3、聘用待遇: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市和本所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与本所同类同等级岗位已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1、自本启示发布之日起,符合任职条件的所内外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岗位应聘登记表》(请从www.sioc.ac.cn/rens/rs.asp?category2=招聘 “招聘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中下载);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任职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3、所党政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处根据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另行通知考评工作安排。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顾嘉俍 李林芳
电话:021-54925234、54925208。
电子信箱:gujl@mail.sioc.ac.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枫林路354号
邮政编码:200032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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